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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不考虑土地使用权吗 拆迁补偿补偿流程

2022年8月6日  绍兴拆迁诉讼律师   http://www.bjchqjfls.com/

  董军律师,绍兴拆迁诉讼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拆迁不考虑土地使用权吗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58条也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出让方式的土地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给予补偿。

  因此,拆迁是考虑了土地使用权的。

拆迁补偿补偿流程

  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裁决拆迁。

  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文章来源: 绍兴拆迁诉讼律师
律师: 董军 [绍兴]
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
电话:1325211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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